法制报告会【精选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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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报告会【精选推荐】

 

 窑头学校法制讲座发言稿

 法制副校长 各位老师、 同学们!

 大家好!

 很高兴利用这个机会在这里和同学们交流, 谈一谈小学生的法律法规问题。这一学期的学习任务就要结束, 假期生活即将来临, 那么我首先在此祝愿各位同学能度过一个愉快而又有意义的假期。

 相信我们的班主任对各位同学在假期中的注意事项已经讲得很清楚了, 下面从法律的角度对各位同学再提几点要求,希望与同学们共勉。

 首先就是一定要自觉遵守各项法律、 法规及社会公共道德规范, 这是每一个公民的义务, 更是我们同学们在自我防范违法犯罪中的法定义务和责任。

 作家柳青有这样一句名言:

 “人生的道路虽然漫长, 紧要处却常常只有几步。” 同学们还没有走上社会, 前面的道路还很长, 一定要走好每一步, 学会分析, 学会辩别, 学会拒绝, 才能学会自我保护, 否则一旦触犯法律, 法律是无情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就会造成“一失足成千古恨” 的遗憾, 后悔莫及。

 最近几年, 青少年犯罪人数和比重逐年递增, 案件性质涉及盗窃、 寻衅滋事、 故意伤害、 抢劫、 强奸、 敲诈勒索等等, 而他们走上犯罪道路的原因有多方面的, 只有针对违法犯罪的原因进行分析, 才能采取有效措施, 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总结青少年犯罪的主要原因

 有以下几点:

 1、 家庭环境不好, 家庭教育扭曲。家庭是社会的细胞, 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第一任教师。

 现在由于独生子女增多,家庭生活水平提高, 不少家庭过分宠爱子女, 无原则迁就子女的要求, 养成子女唯我独尊, 以自我为中心、 自私自利、 任性、 蛮横、 粗野、 为所欲为等畸型性格, 当他们的需要得不到满足, 就会不惜采用违法犯罪的手段铤而走险。

 也有的父母脾气暴燥, 子女一有问题, 开口就骂, 动手就打, 这样久而久之, 就会导致子女产生对抗心理, 或者造成悲观、 自卑心理, 失去进取心。

 还有由于有的家庭父母残缺, 有的是去世或者有的是离了婚, 缺乏父爱或者母爱, 没有健全的家庭教育, 失去精神支柱, 容易造成情绪低落, 从而产生多疑、 孤僻等病态心理, 形成人格分裂与性格障碍。

 也有的虽然父母健在, 但是因为教育方

 法不当, 或者父母榜样教育不良, 自己整日参与赌博等违法活动, 思想不健康或者作风不正派, 或者行为不检点, 这样时间一长, 他们的子女经过耳濡目染,潜移默化, 逐步染上恶习, 导致有样学样, 也走上犯罪道路。(据我国某城市对2000 名青少年罪犯进行的调查显示, 他们中的 24%来自父母离异或者父母中有一人去世的家庭, 另有 20%是家庭其他成员有过犯罪记录的, 余下的人是因为缺乏父母管教。)

 2、 不良的社会影响, 引人误入歧途。

 目前, 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 各种思潮并存, 有些丑恶现象容易诱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

 比如说“有钱就有一切” 这种观念, 他们作案时心安理得, 根本没有一种负罪感,直到事发东窗才追悔莫及。

 还有就是现在大街上随处可见录像、 网吧, 受到录像网吧里非法出版物的影响, 从中学到一些作案方法后不惜以身试法, 以致走上犯罪道路。

 3、 放松自己的思想教育, 缺乏远大理想和奋斗目标。

 以为这只是空洞无物的理论, 辩别能力和自控能力不够, 法制观念淡薄, 没有树立正确的人生观, 价值观, 不求上进。

 不懂得自尊自爱, 只追求吃喝玩乐, 没有心思学习, 甚至发展到逃学弃学, 过早地步入社会, 在不良因素诱惑下, 很快走上歧途。

 在此, 我们再来学习一下《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第十四条之规定:

 1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监护人和学校应当教育未成年人不得有下列不良行为:

 1. 旷课, 夜不归宿(偷钱, 在游戏厅, 网吧过夜现象)

 2. 携带管制刀具(如带匕首等)

 3. 打架斗殴, 辱骂他人 4. 强行向他人索要钱物(常常以大欺小)5. 偷窃, 故意毁坏财物 6. 参与赌博或变相赌博 7. 观看、 收听色情、 淫秽的音像制品、 读物等 8. 进入法律法规规定的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营业性歌舞厅等场所 9. 其他严重违背社会公德的不良行为。

 10. 未成年人不得吸烟、 酗酒。

 以上所列举的法规希望所有同学能遵照执行, 争做一个文明的小学生, 促进自己的健康成长。

 在假期里, 大家要多学习一些系统的法律知识, 逐步树立较强的法制观念,有效预防违法犯罪, 树立守法的观念, 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 使个人生活和社会生活都能正常运行。

 俗话说“篱笆扎得紧, 野狗钻不进。” 法制观念淡薄是导致许多青少年走上违法犯罪道路的根本原因。

 有这样一个因为法制观念淡薄而走上犯罪道路的案例。

 一位浙江大学的大学生(天之骄子), 他是大学一年级的

 学生, 他的父母为他的昂贵的学费已经不知花了多少汗水, 照理来说, 这样大学生总应该懂点法, 但是事情并非我们所想象, 他在那一年的“五一” 长假期间回到家乡 , 到他的一位表哥租住的房子里去玩, 他的表哥是一个曾经判过四年刑的社会青年, 平时里也无所事事, 不务正业, 也可以说是作恶多端。

 这次他与几位哥们预谋拦路抢劫, 在这之前他们已经多次作案, 利用晚上夜深人静之际, 蒙面、 持刀拦住路人交出钱财, 给社会造成了 很大的危害。

 当夜他们再次商量时, 他的大学生表弟在一边已隐隐约约听到, 因为他的表哥在这点上还是有自知之明, 表弟是大学生, 自己曾是劳改犯, 他并不想他的表弟与他们同流合污, 参加他们的违法犯罪活动, 因此, 他在与他人商量时算是有意避开表弟, 然而, 他们在出发之际, 他的这位大学生表弟抱着一种试试看的心理, 一定要跟他的表哥去, 在他的固执下, 他的表哥也只好同意了 , 也恰恰是因为他的固执让他就迈出罪恶的一步, 跟随这些有着劣迹的人一道去拦路抢劫, 另外在寒假期间又与一些有不良行为的青年在一起, 共同干出了 强奸女性的勾当,虽然辩护律师为其深感惋惜, 极力为他辩护, 但最终他还是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七年,(抢劫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虽然他辩解他并不是为了钱, 但是他的行为又完全反映出他的主观上是有为自 己或者为他人非法占有被害人财物的故意, 以暴力等方法强行劫取公私财物, 该罪的成立不是以是否已经劫取了 财物为条件, 只要实施了 暴力劫取钱财的行为, 就可以构成, 抢劫罪的最低刑是 3年, 他在这次抢劫中虽然没起多大作用, 只是站在旁边说上几句自己感觉比较威风的话, 但被判处有期徒刑 3 年 6 个月, 而他参与的强奸因为是这一罪中的最严重的形式--轮奸, 至少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他因此被判有期徒刑 14 年,二个罪合并起来, 就被判处有期徒刑 17 年。), 同学们, 当时他只有二十岁, 要在监狱里蹲上十七年, 就是说一生当中的黄金岁月都要在铁窗里度过, 一下子从一个人人称羡的大学生沦落为阶下囚, 这对于他本人来说还是他含辛茹苦的双亲来说, 真地是不堪一击。

 当然, 他的表哥, 更因为抢劫次数多, 数额大,被法院判处死刑。

 改变这位大学生的命运的这一切都发生在学校放假期间, 最主要的原因就是因为法制观念淡薄, 所以, 同学们在假期间要特别注意, 凡事一定要三思而后行, 要学会规范自己的行为, 不可放任自己的行为。

 有的同学

 可能觉得我说的严重了 , 认为自己是不会做出违法犯罪的事的。

 同学们!

 我们应当知道, 违法犯罪的事也就是从一件件不起眼的违规违纪的小事做起的, 最终才会被公安机关定罪, 失去自由的权利。

 其次, 我在此忠告各位同学在暑假期间更要树立自尊、 自律、 自强意识,增强辩别是非和自我保护的能力, 自觉抵制各种不良行为及违法犯罪行为的引诱和侵害。

 最要提醒的就是要自尊、 自律、 自强, 不要多管闲事。

 所谓自尊,就是尊重自己, 既不自己看不起自己, 也不向别人卑躬屈节, 不容许别人歧视和侮辱; 所谓自律, 就是不随便乱来, 自己严格约束自己的言行; 所谓自强,就是不甘堕落, 奋发向上。

 我们大家都对犯罪进行自我防范, 使自己健康成长,就必须做到尊重自己, 严于律已, 自强不息。

 一个人倘若自甘堕落, 或者自我毁灭, 那么, 任凭社会怎样保护, 也是爱莫能助, 无济于事。

 另外我这里所说的闲事也不是平常意义的闲事, 同学们到社会上多学一点、 多看一点根本无可厚非, 而且还要鼓励、 表扬, 我指的只是与自己、 与社会没有意义的纯粹是别人个人的事情, 不要出于讲江湖义气, 不要去染指那些不良行为。

 对于哪些是不良行为, 相信大家应该有所了 解。

 在已发生的一些青少年案件中, 有些青少年本来是品学兼优的, 只是由于没有管束好自己, 看到社会上一些闲事, 放任自己去参与, 抱着一种侥幸心理, 从而走上犯罪道路。

 比如说有这样一个案例,也是象你们一样的二个学生, 他们是同班同学, 因为他们之间曾经发生过矛盾,一天, 其中一位同学杨某对与他发生过矛盾的张某同学说:

 等一下, 我们一起回去, 张某就以为杨某要打他, 于是他就去叫几位所谓讲义气的同学石某、 王某等 6 人, 一起商议如何对付杨某, 然后尾随杨某, 其中一人向对方挑衅, 而杨某当时可能因为人少对其未加理彩, 但后来却纠集了其余 10 多个人, 又拦在路上向张某这方挑衅, 即而呢, 双方互相殴打, 最后张某这方的一同学头部受到严重打击, 被打成重伤, 造成了不可收拾的后果。

 这是一起聚众斗殴案件,(聚众斗殴一般处以 3 年以下有期徒刑, 除非是多次聚众斗殴, 或者人数多、 规模大、 社会影响恶劣的、 或者在公共场所、 交通要道聚众斗殴, 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 或者是持械聚众斗殴的, 应判处 3 年以上 10 年以下有期徒刑。)

 但是聚众斗殴造成重伤、 死亡者, 就应按照刑法规定, 以故意伤害罪、 故意杀人罪

 定罪。

 故意伤害就要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

 这起案件中有三人因在聚众斗殴中故意伤害了 他人的身体致人重伤, 构成了 故意伤害罪, 刑法规定对故意伤害他人造成重伤要处以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而这起案件的起因只是同学之间的一点小矛盾, 双方如果能退一步, 就不致发生这样的结局。

 俗话说:

 退一步海阔天空, 同学们, 人生活在社会中, 难免相互之间有磕磕碰碰, 但只要我们心胸放得开阔一点, 大事化小, 小事化了 , 就能避免发生许多恶性事件,又何必逞一时之强, 酿终身大错呢? 更不能遇到与同学发生矛盾时就到社会上找一些不良青年来帮忙, 最终造成对同学或自己的伤害。

 而案件中因为讲义气出手帮忙的同学, 同样受到了 不同程度的处罚, 他们的行为其实就是我刚才所说的多管闲事, 没有约束好自己的行为, 导致发生如此后果。

 所以说我们一定学会面对矛盾时能正确处理各种事情, 觉得自己无法解决时, 别忘了还有你们身边的老师。

 遇到自己不能处理好的事要想到老师, 家长。总能把问题解决的。

 当然我说了 上面的不要多管闲事, 不是说事不关已就高高挂起, 不是碰到与已无关的事情就一味地退缩, 如果你们自己或者身边的人碰上坏人坏事, 不要一味地忍让, 而是要通过正当的法律途径来解决。

 这就要求我们进一步增强自己的法律意识。

 同学们在课堂上肯定也学过一定的法律基础知识, 但是可能不太全面, 所以在假期里可以通过书本、 电视或者网络等途径学习法律常识,要树立正确的人生观、 世界观, 从而懂得什么事是可以做的, 什么事是不可以做的, 不要被利益所驱动去尝试本来不可以做的事情。

 网络的发展很快, 网络世界也确实是很神奇的, 我们的老师不同意我们去网吧上网, 是因为担心我们容易受到互联网上一些不健康的内容的影响, 同学们也不要太好奇, 不是什么东西我们都要去尝试的, 上网会让你很迷恋它。

 所以, 我们提倡假期里不去网吧, 不沾惹它, 保持我们健康的思想。

 同学们!

 针对即将到来的暑假, 也为了让大家能过上一个愉快的暑期生活,学校特提出几点要求:

 1. 对个别不听话、 调皮的学生, 我们学校的 110 在暑期里将组织老师到你家进行家访, 了解你的假期生活情况。

 所以请同学们服从学校的假期管理, 假

 期期间不得做违规违纪的事, 更不能做违法犯罪的事。

  2. 任何同学不得独自到河边玩耍, 遇到危险应该立即找成年人, 采用急救措施, 而不得逞能, 显威风, 以免造成他人和自己的生命财产的损失。

 3. 注意防火、 防电, 盛夏时节, 气候干燥, 切不可乱碰、 乱触火源, 以免引起火灾, 造成自己和他人的财产损失。

 同学们!

 希望我刚才所讲的这几个方面同学们都能牢记在心, 更希望暑假期间同学们能严格按照学校要求做到、 做好。

 最后, 衷心祝愿同学们过一个轻松愉快的假期!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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